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替硝唑

  别名:比适

性状

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;味微苦。在丙酮或三氯甲烷中溶解,在水或乙醇中微溶。

适应症

1.用于治疗多种厌氧菌感染,如败血症、骨髓炎、腹腔感染、盆腔感染、鼻窦炎、支气管感染、肺炎、皮肤蜂窝组织炎、口腔感染及术后伤口感染。
   2.可用于结肠或直肠手术、妇产科手术及口腔手术的术前预防用药。
   3.也可用于肠道及肠道外阿米巴病、阴道滴虫病、贾第鞭毛虫病、加得纳菌阴道炎的治疗。
   4.还可作为甲硝唑的替代药,用于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及消化性溃疡

禁忌症


   1.对本药或其他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。
   2.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禁用。
   3.血液病患者或有此病史者禁用。
   4.妊娠早期禁用。
   5.哺乳妇女禁用。
   6.12岁以下者禁用。

不良反应


   本药不良反应较少且轻微。
   1.常见恶心、呕吐、食欲减退、腹痛、便秘、口腔异味等胃肠道症状。
   2.可有头痛、眩晕、共济失调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,高剂量用药还可引起癫痫发作及周围神经病变。
   3.可有皮肤瘙痒、皮疹、荨麻疹、血管神经性水肿等过敏症状。
   4.致癌、致突变:动物实验中本药有致癌、致突变作用,但在人体中尚未证实。
   5.偶可引起双硫仑样反应(表现为腹部痉挛、恶心、呕吐、头痛、面部潮红等),有中性粒细胞一过性减少的报道,静脉滴注偶可引起局部静脉炎。阴道给药偶有疼痛、刺激、瘙痒等局部反应。

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,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;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,请您及时就医。

注意事项


   1.本药与其他咪唑类药物可能存在交叉过敏。
   2.肝功能不全者慎用。
   3.12岁以下患者禁止全身用药。
   4.肝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,用药时应注意监测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。
   5.本药可通过胎盘、进入胎儿血循环。妊娠早期禁用本药,妊娠中、晚期应充分权衡利弊后谨慎使用。
   6.本药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当,哺乳妇女不宜使用。若必须用药,应暂停哺乳,并在治疗结束3日后方可重新哺乳。
   7.本药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、乳酸脱氢酶、三酰甘油、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,使其值降至零。
   8.肝功能减退者,用药时应注意监测血药浓度。重复一个疗程之前,应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。

用药前,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,您的过敏史、手术史、病史、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;是否处于妊娠期、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。

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,或查看药品说明书。

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用法与用量

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,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。下面是常用剂量,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,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。


   成人
   常规剂量:
   口服给药:
   1.厌氧菌感染:(1)常用量为一次1g,一日1次,首剂加倍,疗程多为5~6日,口腔感染时疗程3日。(2)用于急性齿龈炎时,可单次口服2g。
   2.外科预防用药:一次2g,术前12小时单次服用。
   3.阴道滴虫病、贾第鞭毛虫病:一次2g,单次服用。必要时3~5日可重复1次。滴虫感染时也可一次1g,一日1次,首剂加倍,连服3日。
   4.肠道阿米巴病:一次2g,一日1次,疗程为2~3日;也可一次0.5g,一日2次,疗程5~10日。
   5.肠道外阿米巴病:一次1.5~2g,一日1次,连用3日,必要时可延长至5~10日。
   含服:口腔含用,一次2.5mg,一日4次,连用3日。口腔滞留时间一次20~30分钟。含漱50ml水中加药液2ml,含漱1分钟,一日3次。
   静脉滴注:
   1.厌氧菌感染:一次0.8g,一日1次。疗程为5~6日。
   2.外科预防用药:总量为1.6g,分1~2次给药,第一次于术前2~4小时,第二次于术中或术后12~24小时内给药。
   阴道给药:
   滴虫性阴道炎、细菌性阴道病:
   (1)阴道栓剂:一次0.2g,一日2次。
   (2)阴道泡腾片:将本药置于阴道后穹隆部,每晚0.2g,连用7日。
   透析时剂量:血液透析时,本药及其代谢物可迅速被清除,不需减量。也有资料认为应在透析后给药一次。
   儿童
   常规剂量:
   口服给药:
   1.阴道滴虫病、贾第鞭毛虫病:一次0.05g/kg,单次服用。
   2.肠道阿米巴病:一日0.05g/kg,一日1次,连用3日。
   3.厌氧菌感染:12岁以上儿童,剂量同成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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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更新时间: 2016-01-06 本信息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专家团队审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