烧伤
别名:Burns概述
烧伤(burn)是由于热、电、放射线、酸、碱等刺激性和腐蚀性物质及其他各种理化因素(除外暴力)作用于人体,造成体表及其深层组织的损害、坏死,并可引起全身一系列病理改变的损伤。通常所称的或狭义的烧伤,一般指热力所造成的烧伤(临床也有将热液、蒸汽所致的烧伤称之为烫伤);其他因素所致的烧伤则冠以病因称之,如电烧伤、化学烧伤等。烧伤是平时、战时的常见病之一,平时年发病率为总人口的0.5%~1%。
症状
1 Ⅰ度烧伤:主要损伤表皮的角质层,生发层健在,因而再生能力活跃。局部有轻度肿胀和疼痛,干燥、无渗出及水疱,一般3~5天后愈合,不遗留瘢痕,有时有轻度色素改变,在短期内即可恢复正常肤色。因工度烧伤对全身影响不大,故在制定输液计划和判断严重程度时不计算在内。
2 浅Ⅱ度烧伤:累及表皮全层及真皮浅层。其特征是局部肿胀明显,渗液多,大量渗出物积聚于表皮与真皮之间,形成大小不等的水疱,故又称水疱性烧伤,水疱破裂后,可见红润潮湿的创面,疼痛剧烈,感觉过敏,并可见无数扩张、充血的毛细血管网,在伤后1~2天更为明显;上皮的再生,有赖于深部的生发层和毛囊、汗腺等皮肤附件上皮的增殖,如处理得当,无继发感染,一般经7~14天达一期愈合,不留瘢痕,但由于色素细胞的破坏,有时有色素的改变。
3 深Ⅱ度烧伤:损伤已达真皮深层,但残留有皮肤附件。局部肿胀,表皮呈暗红色,一般不形成水疱,间或有较小的水疱,疱皮撕脱后,创面微潮,渗出不多,可见基底部呈苍白色、质地较韧、感觉迟钝、温度降低,有拔毛痛,创面干燥后,可见栓塞的真皮内血管网,如无严重感染,残存的毛囊、汗腺和皮脂腺的上皮增生覆盖创面,能自行愈合,一般需3~4周,愈合的上皮比较脆弱,摩擦后易发生小水疱,常有瘢痕形成,如发生感染,残留的皮肤附件往往被破坏,变为浅Ⅲ度创面,称为临床Ⅲ度,需植皮方能愈合。
4 Ⅲ度烧伤:损伤累及皮肤全层以及皮下组织、肌肉、骨骼等。局部表现可为苍白、焦黄或焦黑色,皮肤失去弹性,触之坚硬如皮革,创面干燥无渗液,针刺无痛觉,发凉,无拔毛痛,透过焦痂常可见粗大树枝状皮下血管栓塞,Ⅲ度烧伤的坏死组织称为焦痂;直径2cm以内的Ⅲ度创面,可由创周边缘上皮及创缘收缩而达到愈合,但遗留严重的瘢痕,较大的Ⅲ度创面,必须行自体皮移植方能愈合。
注:2004年10月28日在第七届中华烧伤外科学会上通过了《烧伤深度诊断标准修订决议》,将深度诊断定为“四度五分法”即将Ⅲ度烧伤中累及肌肉、骨骼的烧伤定为Ⅳ度烧伤,其他各度诊断仍维持原标准。
诊断
评估烧伤严重程度是判断伤情及进行烧伤治疗的重要依据,目前,对烧伤严重程度的评估主要是依据烧伤面积、深度及并发症来进行判断。
1 烧伤诊断
(1) 面积诊断:烧伤面积是指皮肤烧伤区域占全身体表面积的百分数;目前国内多用通过实测符合我国人体实际的简便的评估方法,吸人性损伤不计算面积,但在诊断中必须标明其严重程度。
① 手掌法:不论年龄或性别,以患者五指并拢的手掌为身体表面积1%;这种计算方法,对评估小面积烧伤、较散面积烧伤和特大面积烧伤很方便。
② 中国新九分法为我国烧伤专业广泛应用。新九分法是为了便于记忆,将体表面积按区划分为11个9%的等份,另加1%,构成100%的体表面积,即成人头颈部为9%;双上肢为18%;躯于(包括会阴)为27%;双下肢(包括臀部)为46%,共为11×9%+1%-100%。
上述为成年男性各部面积,成年女性的臀部和双足各占6%。
儿童头大,下肢小,可按下法计算:
头颈部面积=[9+(12 -年龄)]%
双下肢面积=[46-(12 -年龄)]%
(2) 深度诊断:烧伤深度的分类,目前普遍采用三度四分法,即Ⅰ度、浅Ⅱ度、深Ⅱ度和Ⅲ度。
病理变化和临床特征:
① Ⅰ度烧伤:主要损伤表皮的角质层,生发层健在,因而再生能力活跃。局部有轻度肿胀和疼痛,干燥、无渗出及水疱,一般3~5天后愈合,不遗留瘢痕,有时有轻度色素改变,在短期内即可恢复正常肤色。因工度烧伤对全身影响不大,故在制定输液计划和判断严重程度时不计算在内。
② 浅Ⅱ度烧伤:累及表皮全层及真皮浅层。其特征是局部肿胀明显,渗液多,大量渗出物积聚于表皮与真皮之间,形成大小不等的水疱,故又称水疱性烧伤,水疱破裂后,可见红润潮湿的创面,疼痛剧烈,感觉过敏,并可见无数扩张、充血的毛细血管网,在伤后1~2天更为明显;上皮的再生,有赖于深部的生发层和毛囊、汗腺等皮肤附件上皮的增殖,如处理得当,无继发感染,一般经7~14天达一期愈合,不留瘢痕,但由于色素细胞的破坏,有时有色素的改变。
③ 深Ⅱ度烧伤:损伤已达真皮深层,但残留有皮肤附件。局部肿胀,表皮呈暗红色,一般不形成水疱,间或有较小的水疱,疱皮撕脱后,创面微潮,渗出不多,可见基底部呈苍白色、质地较韧、感觉迟钝、温度降低,有拔毛痛,创面干燥后,可见栓塞的真皮内血管网,如无严重感染,残存的毛囊、汗腺和皮脂腺的上皮增生覆盖创面,能自行愈合,一般需3~4周,愈合的上皮比较脆弱,摩擦后易发生小水疱,常有瘢痕形成,如发生感染,残留的皮肤附件往往被破坏,变为浅Ⅲ度创面,称为临床Ⅲ度,需植皮方能愈合。
④ Ⅲ度烧伤:损伤累及皮肤全层以及皮下组织、肌肉、骨骼等。局部表现可为苍白、焦黄或焦黑色,皮肤失去弹性,触之坚硬如皮革,创面干燥无渗液,针刺无痛觉,发凉,无拔毛痛,透过焦痂常可见粗大树枝状皮下血管栓塞,Ⅲ度烧伤的坏死组织称为焦痂;直径2cm以内的Ⅲ度创面,可由创周边缘上皮及创缘收缩而达到愈合,但遗留严重的瘢痕,较大的Ⅲ度创面,必须行自体皮移植方能愈合。
注:2004年10月28日在第七届中华烧伤外科学会上通过了《烧伤深度诊断标准修订决议》,将深度诊断定为“四度五分法”即将Ⅲ度烧伤中累及肌肉、骨骼的烧伤定为Ⅳ度烧伤,其他各度诊断仍维持原标准。
(3) 伤情程度判断:评估烧伤严重程度是判断伤情及进行烧伤治疗的重要依据。目前,对烧伤严重程度的评估主要是依据烧伤面积、深度及并发症来进行判断,为了对烧伤严重程度有一基本评估,作为设计治疗方案的参考,我国常用下列分度法:
轻度烧伤:Ⅱ度烧伤面积<10%。
中度烧伤:烧伤总面积10%~30%,或Ⅲ度烧伤面积<10%。
重度烧伤:烧伤总面积30%~50%;或Ⅲ度烧伤面积10%~20%;或Ⅱ度、Ⅲ度烧伤面积虽不到上述百分比,但已发生休克等并发症、呼吸道烧伤或较重的复合伤。
特重烧伤:烧伤总面积≥50%;或Ⅲ度烧伤≥20%;或已有严重并发症。
2 吸入性损伤诊断
吸人性损伤(inhalation injury)是较危重的部位烧伤。其致伤因素不单纯由于热损伤,还由于呼吸道梗阻导致通气功能障碍,以及肺泡损伤、中毒导致换气功能障碍;吸人性损伤的诊断:④燃烧现场相对密闭;②面、颈、口鼻周常有深度烧伤,鼻毛烧焦,声音嘶哑;③呼吸道刺激症状,咳出炭末痰,呼吸困难,肺部可能有哮鸣音。
预防
1 加强防火、灭火的宣传教育,普及如何正确用电的常识。
2 加强劳动保护和防火、灭火设备维护管理,注意安全操作,加强易燃品的保管,消除火灾隐患。
3 日常生活中注意开水、热物的妥善放置,以免幼儿和儿童烫伤;教育儿童不要玩火。
4 强调火灾中的自救、互救、逃逸。